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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房地产管理法研究所所长黄俊阳简介

发布时间:2025-03-31 08:11:46 分类:法学专家介绍 次浏览
      黄俊阳,男,1966年9月出生,广西武鸣人,壮族,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主要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土地法学、房地产法学。现为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市博儒(南宁)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西经济法学会破产法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广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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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俊阳,男,1966年9月出生,广西武鸣人,壮族,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主要研究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土地法学、房地产法学。现为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市博儒(南宁)律师事务所执行副主任,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西经济法学会破产法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广西经济法学会劳动争议诉讼研究中心研究员,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房地产管理法研究所所长。

      长期从事民事诉讼法学、土地法学、房地产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参与主持《广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法律问题研究》《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研究》《农民土地权益公益服务研究》《广西农民林地权益保护的公益普法咨询研究》《集体林权法律制度与集体林权纠纷研究——以广西为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广西落实中央有关产权制度意见调查研究》等各级科研课题20多项。组织、指导硕士研究生完成有关房地产管理法学科领域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近20项。先后国家和广西地方的理论刊物上发表《土地征收与集体权益保护》《农民集体的土地收益权保护》《论集体组织审核农地流转的程序和方式》《土地征收中的农民集体权益保护》《对集体组织审核农地流转内容的思考》等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新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合著)、《劳动关系运行规则研究》(合著)等著作及参加编著《民事诉讼法》《律师与公证》等共10多部教材。研究成果获得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广西自治区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在教学科研之外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及公益诉讼专家,多次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及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案件听证会并提供法律意见。在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方面,根据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安排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民事诉讼法》修订的调研会并提供书面修订意见;应邀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的立法认证工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等多项地方立法组织认证并提供书面认证意见。作为执业律师、仲裁员,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诉讼、仲裁案件,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组织、指导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参加各种普法宣传活动,被评为自治区级普法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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